关于征集物联网发展成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年07月13日       来源:www.hnjxw.gov.cn      阅读:818次

各市州经信委,有关单位:

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2017年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期间(2017年9月10日—13日,江苏无锡)举办物联网发展成果展,现面向全国征集物联网发展成果。请你们认真组织,推荐本地区物联网发展成果,填报《成果征集表》(见附件),于7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到省经信委科技处。

  《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物联网发展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》(工科函﹝2017﹞598号)可从中国物联网官网查阅(http://www.iotcn.org.cn/uploadfile/2017/0711/20170711041706371.pdf)。

  联系人:唐飞,0731-88955375

  邮 箱:1216678961@qq.com

  省经信委

  2017年7月12日

  附件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成果征集表


  成果类别

  (请具体至小类,例如技术产品类-超高频和微波RFID,具体类别见填表说明)

  单位名称

   

  联系人及手机

   

  成果亮点(特点)

   

  成果简介(详细情况请另附页)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是否参加过

  其他展览展示

   展览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

  本次成果展

  拟展形式

  展板

  实物

  场景展示\模拟场景演示

  多媒体

  其他

  是否有互动展品:    □

  拟展面积需求

   

  是否自行特装

      □

   

   

   

   

  是否已有展品

      □

   

   

  已有展品

  展板

  实物

  场景展示\模拟场景演示

  多媒体

  其他

  规格:   cm×   cm×   cm

  重量:   kg

  是否可互动:    □



  填表说明

      

  一、成果类别

  (一)技术产品类:超高频和微波RFID,微型和智能传感器,基带芯片、射频芯片、天线、导航电子地图软件等位置感知,无线传感器网络,异构网络融合,海量数据存储,图像智能分析,物联网信息安全,其他。

  (二)应用类:智能工业,智能农业,智能物流,智能交通,智能电网,智能环保,智能安防,智能医疗,智能家居,其他。

  (三)标准类:标准体系架构,共性关键技术标准,重点行业应用标准,信息安全标准,标准化服务,其他。

  (四)平台类:公共技术平台,应用推广平台,知识产权平台,信息服务平台,其他。

  二、成果要求

  (一)技术产品类成果。应具备技术先进性、创新性,并具备一定的产业化能力;已经或有潜力形成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,已有效推动或能够有效推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制定。

  (二)应用类成果。应已形成明显应用效果,具备较大的应用市场和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;已经或有潜力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,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  (三)标准类成果。相关标准已初步形成体系或已完成标准制定,也可以是标准工作成果,标准化机构和主管部门已建立稳定的物联网标准研究、编制、审批和发布机制,已开展标准化服务工作;物联网企业已参与相关的物联网标准化工作,建立有专业化物联网标准人才队伍。

  (四)平台类成果。应具备较高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,有效促进物联网技术创新、应用推广和产业化;应已形成一定的运营机制,能良性、高效发展。